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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一字绝解答面试热点:小错重罚何时休?

2024-04-24 15:26:48 | 编辑 manager

  一家营业两个星期、获利仅500元的采耳店被当地卫生执法部门认定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并处罚款11.2万元。由于店主未按时缴纳罚款,又被加罚11万元。这一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小过重罚”。对此你怎么看?(成公独家),成公教育为各位考生“成公一字绝解答面试热点:放假调休怎么看?”的热点内容。

  成公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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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官,我想通过四个词来谈谈我的看法。(成公独家)

  第一个词,法律。正所谓:“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治理社会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执法部门的“小过重罚”虽有其不合理之处,但其初衷是可以理解的。当今社会,涉及民生的食品和医疗领域乱象频发。如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医疗保健品诈骗等问题,这些乱象频发的背后是经营者违法成本低,违法获利过高导致的。因此执法部门通过加大处罚,甚至顶格处罚,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这是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我们要理解其用意。(公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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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词,法理。我们虽然理解重罚的初衷,但对于当事人明显如“天文数字”般的处罚金额,这样做虽符合法律规定,却和法理精神中的公正、公平原则相悖。正所谓:“过罚相当,法之本也。”造成多大的危害就接受多大的处罚,这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显然“小过重罚”不仅体现不了法理精神,反而会引起群众的反感,让法治建设无法深入人心,损害的是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损害的是法律的权威。同时,罚款的目的是监管商家行为,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小过重罚”“过罚不相当”会让群众产生心理阴影,面对“离谱”的罚单,会降低群众的创业活力,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也压制了市场活力,这实际也背离了“罚款”应有之义。(成公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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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词,重罚。“小过重罚”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导致的。其一,是部分执法者执法机械化导致的。执法者没有根据经营者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细致分辨,只是机械地按照法律条文执行,失去了灵活性,这和我们当前所提倡的柔性执法背道而驰。其二,法律条文不完善。法律并未细致地说明该如何处理此类偶发事件。执法者只能按照条文规定处理,因此出现了处罚过重的情况。其三,部分执法部门只执法不普法。执法者只会开具处罚罚单,但后续并未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很多被重罚的人从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涉及违法、违规,他们收到罚单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错在哪里?结果就要面对“天价”缴费单。执法如果只是事后重罚,忽略事前、事中的监管、普法和公众的感受,那么法律将只能铭刻在大理石和铜表上,无法深入人心!(成公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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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个词,制度。从“小过重罚”上可以看出当前法律体系不够精细,只有准确、清晰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国式法制现代化发展,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方面,完善法律规定。处罚要综合考量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对出现的偶然事件做好区分,弄清楚涉事人是刻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罚区间,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另一方面,加强执法者培训。执法不能“趋利性执法”,也不能机械性地照搬照抄法律条文。通过培训,让执法者学会柔性执法、首违不罚等制度,弄清楚从轻处理、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况,掌握普法技巧,从而让法律观念深入人心。(成公独家)总而言之,罚款不是目的,维护营商秩序才是。平衡好执法的力度与温度,才能让违法者敬畏、让守法者心安。(成公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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