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六医院是2019年经包头市人社局评估认定并命名的“包头市青年见习单位”。根据包头市第六医院见习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4年度青年见习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简介
包头市第六医院(包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包头市唯一一所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包头市精神疾病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严重精神障碍管理、“110” 精神病患者、三无流浪乞讨患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任务;承担着包头地区精神病学专业、专科医师培训和自治区西部地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2004年成为包头医学院教学医院,2017年成为包头医学院附属包头市第六医院、包头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承担包头医学院精神医学专业的临床教学工作;2018年10月17日顺利通过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验收;2023年7月31日,被评为“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同时还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培训、督导任务,成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头羊。
二、招募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生,能够在包头市区内自主解决住宿)
2.16-24周岁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自愿参加见习实践活动,服从岗位调剂。
3.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能够保证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4.身体健康,热情大方,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能满足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5.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7.曾参加过青年见习岗位的人员。
四、见习岗位及数量
详见《2024年包头市第六医院青年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见习期
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见习岗位人员享有的待遇和保障
(一)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青年见习岗位人员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二)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保额为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结束后,对见习岗位人员进行考察鉴定,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工作能力和见习成效。
七、报名审核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每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审核所需材料:《2024年包头市第六医院公开招募青年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二维码、社保缴纳凭证。
(三)联系电话:0472-2625899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审核地点:包头市第六医院门诊楼3楼310室
(二)报名人员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表本人签字要求手写,照片要求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招募信息通过包头市第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包头市第六医院官方网站(http://btsdlyy.cn/)发布,包头市第六医院将组织专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由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
附件2:2024年包头市第六医院公开招募青年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包头市第六医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