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面试备考 > 面试信息
|

2025内蒙古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招乌兰察布市岗位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
编辑:成公教育
成公教育 成公教育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乌兰察布市所属岗位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具体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相关事宜

  (一)组织实施

  市直单位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旗县市区单位考察工作由本地区人社部门联合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察时间:2025年9月9日前应聘人员须到考察部门完成考察工作,具体时间由应聘人员与考察部门联系确定。考察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考察方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四)考察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察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部门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进行审阅。

  2.考察具体事宜由考察部门确定,应聘人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五)考察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后续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乌兰察布市所属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

  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乌兰察布市所属岗位考察部门信息表》.xls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

[温馨提示]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商业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修改或删除。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成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成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