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广告

2025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募人民调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16:01编辑:成公教育 来源: 稀土高新区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建设法治高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宗旨

  本次招募旨在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设一支覆盖全面、结构合理、专业高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二、招募条件

  担任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秉持公道,中立、公正地处理矛盾纠纷;

  (三)善于做群众工作,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具有教育、医疗、妇女儿童、社会工作等经历的;具有乡镇(街道)、村(居)委等工作经历的;

  (五)退休的政法干警、司法人员、仲裁员或公证员等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

  (六)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调解技巧。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相关行业专业知识或具有丰富调解经验者优先;

  (七)居住或工作在稀土高新区,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

  (关于第4、5、6条,满足其中1条即可。)

  三、招募限制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学籍的;

  (三)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被吊销相关从业资格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不宜担任人民调解员的。

  四、工作职责

  (一)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民间纠纷;

  (二)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活动,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三)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四)通过排查调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崇尚遵守社会公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五)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报告矛盾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六)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七)做好回访工作,督促人民调解协议履行;

  (八)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

  (二)报名材料

  一份人民调解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或前往现场报名点滨河大厦403办公室领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若有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或获奖证书,请以复印件形式提供,若没有,则无需提供。

  若进行现场报名,请携带上述材料至滨河大厦403办公室进行报名。

  若进行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tgxqsfc@163.com,在邮件主题处,请注明“人民调解员报名+姓名”。

  联系电话:0472-5255403。

  (三)管理模式

  1.区综治中心根据公开报名及组织推荐情况,建立我区人民调解员库;根据调解员特长及矛盾纠纷现状需求,推荐到具体的行业调解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开展调解工作;

  2.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证实,一律取消资格;

  3.本次招募的人民调解员为兼职性质,不改变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与区综治中心建立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

  4.人民调解工作是为社会奉献的公益性岗位,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参与调解案件的人民调解员按照现行以案定补标准发放案件补贴。

  附件:人民调解员报名申请表


[温馨提示]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商业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修改或删除。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成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成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