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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人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0:26编辑:成公教育 来源: 活力乌海

  为持续提升乌达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协管人员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业务需要,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协管人员1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流程控制、择优录取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操守、重能力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协管员15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1名。工作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力、执行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5.身体健康,有能够完全胜任正常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突发性疾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从事过协管(辅警)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以上学历均需在2025年10月1日前取得);

  2.不限专业;

  3.具有乌海市户籍或乌海市常住人员(有常住证明);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市政工程类、文秘、法律、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可放宽至42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男性要求有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10.有明显纹身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资格审核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止(遇双休日不休息)。每日9: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乌海市海勃湾区太格集团豪泰写字楼9楼902)。

  联系电话:

  0473-2037199

  13947106725

  16604738123

  (二)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驾驶证、退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4张,并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中专)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3.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再进行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资格初审由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应当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核意见存在异议的,在审核意见提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工作人员咨询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延长报名时间)。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一是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知识,其中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写作等基础知识;二是专业知识,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笔试前通过预留手机号(短信)或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试人员领取准考证,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考试事项。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未达到此比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1:2);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对于面试前临时放弃面试的,仍视为应试人员数。

  2.通过审核入围的应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通过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或预留联系电话(短信)另行通知。

  3.应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全程封闭。面试内容主要以招考单位行业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同时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仪表形象等。所有应试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试成绩在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上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根据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上岗的,则按成绩排序从高往低选取进行补充。

  (二)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应聘人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处理。

  3.根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中的项目进行体检,凡体检结果出现异常或不合格的项目,都要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

  (三)考察

  考察主要是由应聘人员提供以下四份材料:

  1.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系统打印的本人征信记录证明;

  3.由原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个人评价意见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表现等方面);

  4.填写并提交《应聘人员招录考察表》(见附件3)。

  对以上四项材料存在问题的应聘人员,由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核实并拿出意见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决定是否录用。

  八、拟录用人员的公示、录用及试用期约定

  (一)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二)录用人员劳动合同与第三方机构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薪资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发放。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每月338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大学专科每人每月328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高中学历每人每月308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在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在试用期间发现或发病的;

  2.在试用期发现有传染病、有精神病史、有突发性疾病史,有肢体功能障碍的;

  3.在试用期间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用胜任本职工作的;

  5.因自身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原因,无法胜任和完成本职工作的;

  6.违反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

  7.发现有本公告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乌海市乌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全过程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或因个人报名时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现象造成的后果,均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要求均在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上发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通过电话、短信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获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入职手续等资格的应聘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如应聘人员接收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入职手续等事项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八)应聘人员在入职前,应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解释权归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表》

  2.《诚信应聘承诺书》

  3.《应聘人员招录考察表》

  4.《既往病史及伤残情况承诺书》

  乌海市资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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