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教育系统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现将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要求参加面试。
一、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教育系统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26年5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认真查看本人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并详细阅读《面试通知书》要求。
三、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将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发送至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详细阅读《面试通知书》考生须知,并仔细核对本人信息,如有错误,请于2026年5月19日18:00前及时反馈,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18647432767)。
四、面试语种
面试环节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英语、日语教师岗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相应语种作答。
五、面试要求
(一)面试形式和方法
1.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现场答辩,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由面试工作考务办公室提供,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现场答辩题目共2道,答题时间共计5分钟(含思考时间)。试讲和现场答辩的面试时间分别计时。
2.应聘音乐、美术、艺术理论、舞蹈、舞美设计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形式为说课和专业素质测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素质测试包括本专业基本技能和专业素养,专业素质测试不超过15分钟。
(二)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生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日语学科,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
3.音乐、美术、艺术理论、舞蹈、舞美设计学科,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成绩占6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40%。
4.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出现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引进计划数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三)评分规则
面试由每一位评委打分,将所有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流程
1.考生报到。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报到。考生须按照指定时间提前抵达指定地点报到,如迟到不允许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2.抽签。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后,按照要求进行抽签。
3.面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五)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得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3.考生不得向面试工作人员打听任何有关面试的内容,不得在面试场所内谈论与面试有关的话题。
4.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6.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唯一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期间,考生全程不得透露自己的报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7.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8.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9.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带陪同人员入内。
咨询电话:0474-8322320、18647432767
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乌兰察布市教育系统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乌兰察布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