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1月10日发布的《包头市总工会2025年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体检、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公示结束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其他事宜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职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环节根据岗位特点,将采取综合素质测试、面谈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多维度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若考生未通过体检、考察,或在本次选聘全过程中有作弊、隐瞒真实情况、材料虚假等情况,经核实确认后,将取消录用资格,如已入职,将及时解聘,产生的职位空缺,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岗位1.岗位2:0472-6190923岗位3.岗位4:0472-3336128岗位5:0472-8519599监督举报电话:0472-6190985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未尽事宜由包头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包头市总工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