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填补恩和哈达镇基层公共服务缺口,缓解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压力,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设施日常管护,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行,提升公共服务覆盖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4〕1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恩和哈达镇人民政府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均为公共设施维护岗。
三、招聘范围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录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正在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满的;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不高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31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文件的规定,此方案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3月3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拉布大林街道文体大厦5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823114。
4.提交资料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人员对报名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本人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公示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时政及基础文化知识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3.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已聘用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工作,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因应聘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一人多岗的,取消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
恩和哈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